一、办理依据 

   《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项目,实行统一交易受理、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时间场所安排、统一评审专家抽取、统一交易流程管理等。

     二、办理材料详见附件1《业务受理登记资料一次性告知书》 

     三、办理流程 

    (一)项目受理登记。项目单位按照《业务受理登记资料一次性告知书》要求,准备项目受理登记资料。招标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可以持相关批复文件、委托协议、交易文件等扫描件上传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注册登记,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并确定开标室、评标室。

    (二)招标(采购)公告发布。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项目的公告信息,应当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发布。因项目澄清、补遗或终止导致项目延期或终止的,代理机构须提交澄清补遗文件(加盖公章)或相关监管部门出具的终止核准文件,并重新预约或取消开评标场地安排。代理机构要做好公告或变更公告信息的数据录入工作。并接受市场主体和社会咨询。

    (三)专家抽取工作。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对接联系,按规定填报评标评审专家抽取表,协助招标人做好评标专家抽取工作。

    (四)组织开标评标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项目开标评标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应着装整齐,亮牌办公,举止文明,并确保项目开标评标活动工作程序到位、业务操作规范、评标结果合法有效、服务质量优质高效。评标活动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将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开评标活动记录等所有资料带回本单位并妥善保管。   

    (五)中标或成交公告发布评审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要做好中标结果的数据录入工作,同时将中标或成交公告同步发给交易中心并在蛟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同步推送至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六)及时做好项目招投标资料备案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5日内,将项目招投标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补充公告、项目澄清答疑文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开标评标资料、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等所有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四、承诺办结时限:一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免费     

     六、咨询电话:0432-67002002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法定假日除外)